第一条 工作机构和职责:学院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学风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工作。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学术道德建设,制订相关制度规定。
领导小组下设学风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职责包括:制定学院学风建设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研究及宣传教育;组织对重大学风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步处理建议;指导、督促各系加强学风建设等。
学院学风建设领导办公室负责受理对学术道德问题的投诉与举报,负责组织专家小组进行调查和研判,形成调查报告,经院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后,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征询学院学术委员会意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上报省教育厅学风建设办公室备案。
第二条 组成成员: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学风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科研部。
学风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郝文清 副组长:乔瑞
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组员:陈杰、肖玮、张军、王海亭、王秀友、白雪芳、刘生杰、刘杰、许艳。
学风建设办公室秘书: 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