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阅读:1994 时间:2019年10月05日

各系、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共设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程类建设项目、校企合作实践基地项目等六类项目。

二、申报限额及申报范围

各类别申报限额严格按照教育厅限额分配标准,具体见附件1,注: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和省级“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不限额。本科、高职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成果奖每校另外单列1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为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数的3倍,我院名额为:12项。

三、各类别申报条件和要求,严格按照教育厅申报指南,详细申报指南见附件2.

四、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1.各项目申请人要认真领会省教育厅申报文件精神,紧扣我院办学定位、办学特色以及内涵建设需要,精心设计和论证项目,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2.申报人在规定时间报送申报材料;科研部组织审核申报材料,经专家初评、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各类项目推荐上报工作。
3.对于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本校就业率及报考率排名后10%的专业。面向艰苦行业及农林专业不在此列),原则上不予推荐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4.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各申报人将申报书纸质版(A表)一式两份于2019年11月6日下午15:00前报送至学院科研部(清河校区行政楼206室),申报书A表、B表、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等电子版同时间发送至keyanbu2018@163.com邮箱。

2.经学院评审,获得推荐申报省级项目资格者,须严格按照省级项目申报文件及指南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并从安徽高教网(http://jyt.ah.gov.cn/gaojiaochu)登录“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3日18:00),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相应的项目申请材料。学院于2019年11月15日统一上报推荐申报材料。

3.项目申报表格见附件3。

4.申报工作联系人:张静(科研部),电话:259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