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1.04.02 09:04 浏览:3357 部门:学生处
各系: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是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的总结,也是毕业生档案中的重要材料之一。为确保填写规范,符合学生档案管理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名毕业生一式两份,一份装入学生本人档案,另一份学院存档。
二、综合鉴定:内容为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一贯表现和全面评价,辅导员填写并签名。
三、系意见:由各系主任统一签名,并加盖本系公章。
四、填写好的表格以班级为单位收齐、整理后,由辅导员上报,学生处统一在“学校意见”一栏中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学生填表时间为2021届毕业生离校前;加盖公章时间为6月1日-6月10日(具体时间请与学生处吴老师联系,办公地点行政楼216,办公电话2593958)。
《登记表》是个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所有毕业班学生做必要的填写指导,确保每位毕业班学生都能明白该项工作的重要性,明晰各部分内容填写的完整性。请毕业班辅导员务必开展认真、细致、有针对性的指导,要求毕业生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见附件)填写,确保填写信息准确无误。
学生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