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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增校内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2018.12.07 17:16 浏览:9289 部门:学生处

摘要:各系:为适应新形势下学生资助工作的现实需要,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调增以下校内资助项目:一、提高优秀学生奖学金比例一等奖学金由班级学生数的3%提高为5%,二等奖学金由班级学生数的5%提高为10%,三等奖学金由班级学生数的10%提高为15%,奖金标准不变。二、增设校内助学金校内助学金重点资助

各系:

为适应新形势下学生资助工作的现实需要,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调增以下校内资助项目:

一、提高优秀学生奖学金比例

一等奖学金由班级学生数的3%提高为5%,二等奖学金由班级学生数的5%提高为10%,三等奖学金由班级学生数的10%提高为15%,奖金标准不变。

二、增设校内助学金

校内助学金重点资助该年度贫困生库中没有受到国家奖助学金资助的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校内助学金设1500元、1000元两个档次,资助人数分别占在校生总数的5%、8%(逢小进一)。

三、增设自胜奖学金

自胜奖学金基本条件为: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学年内没有不及格科目;

(五)本年度经学校认定为贫困生,生活俭朴;

(六)智育积分排名位列班级前5%且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20%;

(七)本年度被评为“三好学生”

(八)本年度已经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再申请。

四、时间安排

(一)班级评议。12月12日前,各辅导员要完成3类校内资助的班级评议工作,将相关材料地报各系主任。

(二)系级初评。12月19日前,各系要完成3类校内资助的系级评审及公示工作,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

(三)院级评审。12月26日前,学院评审、公示结束,将奖助学金及时提交财务处打卡。

五、相关要求

(一)提交材料参见各类资助项目《评审办法》的附件材料, “校内助学金”材料交至学生处范敏老师处,“优秀学生奖学金” “自胜奖学金”材料交到至学生处刘洪老师处。

(二)校内资助是学院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系、各辅导员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把政策及时宣传到各班,规范操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三)时间紧,任务重,各系、各辅导员要克服困难,规范操作,及时、准确提交数据。

                     

bwin必赢学生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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