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8.09.18 09:56 浏览:5552 部门:学生处
各系、各辅导员: 根据国家、安徽省相关医保文件精神,按照属地参保原则,现就我院大学生参加2019年阜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凡我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包括经学校批准休学的大学生)均应参加。
二、缴费标准
按照《关于2019年度阜阳城镇居民(在校大学生、中职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所有参保人员(包括在校大、中、小学生)个人缴费统一为每人每年220元。
三、缴纳方式
2018年9月18日至9月21日,参保学生通过校园一卡通网站(http://222.207.31.164/)缴费,请每班指定一名学生干部负责全班统一缴费,并将缴费记录截图和缴费名单及时上交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交至行政楼218室,若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0558-2596621。
四、医保时效
本次参保有效日期:续保学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应届新生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五、报销规定
对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校医院有关规定办理。
对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阜阳市医保中心(市民中心三楼)有关规定办理。
六、办理流程
1.在参保有效日期内发生的门诊、急诊等医疗情况,参保人须及时与校医院取得联系,费用报销由校医院负责办理。校医院值班电话:2595106(清河校区)、2591026(西湖校区)。
2.在参保有效日期内发生的住院及大病医疗情况,参保人可委托他人凭本人身份证、住院证明办理临时医保卡入院治疗,也可持已申领的社保卡直接入院治疗,出院时即可按照阜阳市医保中心相关规定即时结算报销费用,也可在出院后一个月内,由所在学院医保工作负责人指导,填写《阜阳市大学生医保医疗费用审批表》、《阜阳市大学生医疗保险校外转诊治疗审批表》和《大学生住院治疗回访情况表》(附件1),同时携带住院结算清单、原始正规发票单据、出院小结、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到校医院登记审批,再统一交由学工部定期集中到阜阳市医保中心帮助办理。阜阳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2296129。
学工部受理此项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点:行政楼218室,咨询电话:2596106。
七、报送材料
1.在校学生参加2019年医疗保险的,2016级、2017级、2018级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携带身份证及参保学生电话号码到行政楼218室通过系统录入信息,鉴于2015级有部分学生不在校的原因,需要2015级辅导员手动填报《阜阳城镇居民医保普通社区人员参保变更采集表》(附件2)。
2.以班级为单位填报《阜阳师范学院班级参保信息表》(附件3),此项数据用于校医院制作门诊病历。
2018年10月20日前,请各辅导员将上述要求报送的材料纸质(须辅导员签字)和电子版统一交至学工部,联系人:范敏,电话:2596106。
八、其它说明
1.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畴是政府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各系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做好政策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全部在校学生参保。
2.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六统一”分项方案>的通知》(皖医改办〔2017〕1号)规定,大中专学生应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登记缴费,已在校参保的学生,户籍地城乡医保经办部门不再要求其在原籍参保,已在家缴费参保新农合的学生,可持阜阳市医保中心开具的参保证明返乡办理新农合参保退费。
3.各辅导员要认真负责,严格审核各项数据,确保录入信息与缴费人数、缴费金额准确无误。
附件:1.阜阳市大学生医保医疗费用审批表
阜阳市大学生医疗保险校外转诊治疗审批表
大学生住院治疗回访情况表/uploads/file/20180918/20180918100006_84753.doc
2.阜阳城镇居民医保普通社区人员参保变更采集表/uploads/file/20180918/20180918100020_93641.xls
3.阜阳师范学院班级参保信息表/uploads/file/20180918/20180918100030_99519.xls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