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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 学生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2018.01.08 15:41 浏览:4340 部门:学生处

摘要:各系,14、15、16级各班:2016—2017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评奖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各班顺利完成各项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由班级11人民主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学生代表组成)组织实施,测评工作要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二、各班级应严格按照

各系,141516级各班:

2016—2017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评奖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各班顺利完成各项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由班级11人民主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学生代表组成)组织实施,测评工作要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各班级应严格按照《阜阳师范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附件1)开展测评工作,9月21日前做好综合测评的所有测算工作;

三、测评结果经辅导员审核后,须在班级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各班在9月24日前将纸质及电子版的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附件2)报送各系,各系于9月26日前汇总后送交学生处,测评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奖及毕业鉴定的依据;

四、设立学习优秀奖及文体优秀奖,按条件评选,不设比例。具体评选办法见下。

1、学习优秀奖

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智育”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3%而未被评为三好学生,或在校级以上的学习竞赛中取得二等奖以上。

2、 文体优秀奖

具备如下条件之一,即可评为本项奖:①在校级文艺汇演或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第一名者。②在省市级以上文艺演出或体育竞赛中,获得奖励者,或获得团体奖中的主要成员。③文艺或体育组织工作出色,全校性文体比赛中获得团体前三名的主要组织者。

五、按学字[2015]28号文件精神,优秀学生奖学金为:一等奖学金占班级学生数的3 %,奖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占班级学生数的5%,奖金600元;三等奖学金占班级学生数的10%,奖金300元。

六、各班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做好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奖学金人选的评选推荐工作,获奖人员填写《我院2016-2017学年学生评优评奖登记表》(附件3),各班将纸质版评优评奖登记表、纸质及电子版推荐名单(附件4),于9月24日前报送各系,各系于9月26日前汇总后送交学生处。具体评选办法及推荐比例分别参见《bwin必赢学生手册》(“三好学生”根据综合测评先后排名次序结合班级分配指标数量依次确定三好学生推荐人选;“奖学金”除补考、违纪学生不得享受一、二、三等奖学金外,需严格按照学生综合测评名次确定);

七、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奖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本次综合测评成绩,同时取消其本年度的所有评优评奖资格,有关责任人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联系人:刘洪(行政楼209)

         联系电话:0558-2595970

                  

二〇一七年九月六日

 

附件:

1.bwin必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doc

2.我院2016-2017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统计表.xls

3.我院2016-2017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奖登记表.doc

4.我院2016-2017学年度评优评奖推荐名单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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