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3.08 11:23 阅读:58769 部门:学生处 关闭
各系: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届学院优秀毕业生和安徽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推荐名额
(一)评选学院优秀毕业生的名额
评选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14%,共342个指标(包含2022级专升本学生,下同),具体分配见附件1。
(二)参评安徽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的名额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本科生评选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3%,我院共有74个指标,具体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评选学院优秀毕业生的条件
1.政治坚定,爱党爱国,品质优良,成绩优秀,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奉献,在学生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
2.学生在校期间须获得两次“三好学生”称号,或一次“三好学生”称号及一次“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称号。原则上获得“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次数多的学生,优先评选;若次数相同,则三次综合测评平均名次靠前者优先评选,若排名相同则智育平均排名靠前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大学阶段已学习必修课平均分高者优先。
3.“三好学生标兵”可视同为一次“三好学生”计算次数。
4.专升本毕业生可参照以上要求进行评选。
(二)参评安徽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的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理想信念坚定。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或学业成绩)一般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科研能力比较突出,具有较强的实践与创新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热爱劳动,崇尚美德,关心他人,乐于奉献。
5.获得2024届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6.原则上获得三好学生次数多的优先评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学生;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以及具有创业意识并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
7. 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得到社会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在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可直接推荐评选。
四、工作程序
(一)本人申请、班级推荐
各毕业班级辅导员要广泛宣传,动员学生积极申报,组织召开评优评奖小组会议,民主评议产生本班级推荐对象报送至系。
(二)各系审核
各系对班级推荐对象进行统一审核,确定推荐对象,并在系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三)学院审定
学生工作处组织人员对各系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拟定初步名单上报学院审定后,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将安徽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于3月29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
五、其它说明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评选过程中,各系要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确保评选工作透明、公平;不得突破指标名额,宁缺毋滥;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学生获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被评为2024届学院优秀毕业生、安徽省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前如有违纪、学习成绩不及格或派遣阶段有不良表现等行为,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三)请于3月18日(周一)下午16:00前以系为单位,将附件2(一式两份)、4(一式三份)纸质版,附件3、5纸质(加盖系章)及电子版报送到行政楼216,联系人:吴迪迪,电话:2593958。
附件:
1.2024届学院优秀毕业生及安徽省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xlsx
5.2024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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