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12.05 17:47 阅读:38639 部门:Home 关闭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院领导与师生员工的沟通联系,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师生员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持续推进依法、民主治校。经研究决定开展院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地点
院领导信访接待日由现任院领导轮流接待,原则上每一周安排一次。如当班院领导因出差等原因无法接待,由院办公室负责协调其他院领导接待;具体接待时间、地点由院办公室提前在校园网公布。
二、接待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
三、接待内容
1.对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决定的意见、建议;
2.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意见、建议;
3.对加强和改善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4.对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
5.对学校有关单位在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需要反映的情况;
6.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四、接待要求
1.来访者应按时到接待地点反映情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办公、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2.来访者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洁明了,言行举止应当合法、文明、恰当。如反映的问题涉及人数较多,应推选一到两名代表参加信访接待日活动。
3.提倡逐级反映,对于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应先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和请求处理。如问题处理未果,可通过信访接待日向院领导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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