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5.05.19 10:02 浏览:5454 部门:教务处
各系:
野外实践教学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学生掌握知识、提高素质和锻炼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为了加强野外实践教学管理,规范野外实践教学操作流程,进一步提升野外实践教学质量与效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野外实践教学时间安排应与教学计划保持一致,涉及多个班级都需要野外实践教学的系,应统筹安排。
2、人才培养方案中设计有野外实践教学的专业,应于学期初制定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时间、地点和负责人信息等(见附件)。
3、野外实践教学工作方案应在课程实践活动开始前一周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实施,并作为实践教学经费预算的依据。
4、相关系应在出发前召开学生动员会,明确教学要求,强调带队教师职责和学生应遵守的纪律,加强安全教育。
5、学院将进一步加强野外实践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根据相关计划,适时安排专人实地随队调研,了解和掌握野外实践教学情况,及时公布调研结果,不断提高野外实践教学效果。
6、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野外实践教学的学生应按指导老师要求在校自习完成相应学习任务,不得私自回家、外出。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